成都出台来蓉购房人员养老医保接转办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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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出台来蓉购房人员养老医保接转办法
2009年05月31日 09:58 来源:四川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外地人员来蓉购房、户籍迁入成都市的,其养老及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衔接?近日,成都市出台关于《市外人员来蓉购房后养老及医疗保险关系接转的意见》,对这类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接转作出系列规定。

  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入该市继续参保。其中同一统筹区域(省)内的参保人员,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不同统筹区域内的参保人员,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外,还应按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转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曾在外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其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关系转移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4%予以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外地参保年限与在该市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原户籍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享受其参保关系属地医疗保险待遇。(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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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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