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指导:买二手房勿轻易交定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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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业指导:买二手房勿轻易交定金
2009年05月19日 10:3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高先生问:我看中了一套价格适中的住宅,与卖房人达成了购房意向,签了定金协议,支付了5万元定金。支付定金前,还特意检查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并仔细核对了卖房人的身份证,两者都内容真实,但是在办理过户时知道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高先生可立即去房屋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同时起诉房主,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共10万元。在此给高先生一个提醒:办理二手房交易时,一不要轻信房产证的有关记载;二不要随便交定金;三不可匆忙签合同。事先到交易中心对有关房屋作产权调查,明晰房屋产权状况、权利限制等内容后再作定夺,自己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实习记者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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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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