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转按揭”差额现象怎么解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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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支招:“转按揭”差额现象怎么解决?
2009年06月22日 10:5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来源: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

   案例:

  日前,叶先生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原东山区一套85平方米的物业,并以35万元的成交价格下了1万元的定金,稍后办理按揭手续时,发现原业主在中行贷款20万元,但叶先生因资金问题想贷24万元,问题就出现了,中行不允许新贷款额高于原贷款额。因叶先生已缴纳定金,所以李先生只能想尽其他办法去解决。终于在专业按揭公司的帮助下用跨行“转按”的方法,得到另一家银行的同意贷款意向书,1个月后办理了完税过户手续及新房产证的抵押手续。

  分析与提醒:

  按揭购买正在抵押的房屋物业前一定要了解原贷款银行的“转按”手续与要求。“转按”就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卖家),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买家)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也就是说“转按”就是把业主和银行的借贷关系转换为新买家和银行的借贷关系。

  一般“转按”都普遍存在差额现象,遇到差额现象怎么解决呢?

  1.买家的贷款额低于原贷款人(业主)的银行需还款的余额。

  原因:买家资金充足。

  处理方法:此类差额现象最容易解决,只需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进行就可以了。

  2.买家的贷款额高于原贷款人(业主)的银行需还款余额,原贷款人需要先还清差额部分银行才予以放款。

  原因:1.买家资金不充足;2.房屋成交价升高,虽然贷款成数相同但贷款额增加。

  处理方法:此类差额现象较为复杂,而且某些银行的操作程序存在一定的风险;需提前向银行了解清楚或咨询专业按揭公司。(记者 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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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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