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银行二套房贷认定暂“认贷不认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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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各银行二套房贷认定暂“认贷不认房”
2010年05月07日 11:07 来源:福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日记者获悉,交行福建省分行已接到总行通知,本月起原则上暂停发放三套(含)以上房贷,成为福州首家公开暂停三套房贷的银行。此外,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正困扰着银行,由于查询条件受限,目前在榕银行暂时仍是“认贷不认房”,而不是“认房不认贷”。

  交行三套房贷原则暂停

  上个月国务院出台的通知要求,应大幅度提高第三套及以上房贷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按照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据介绍,交行规定原则上不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但对于有真实自住需求的,比如客户因工作地点变动需另购住房,或成年子女与父母为房产共有人但确实分开居住等情形,可予发放贷款。此类三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60%,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至少上浮15%以上。

  在榕的招行、中信等银行表示暂未接到第三套房贷暂停的通知,仍可受理三套房贷。

  6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在榕银行网点了解到:招行第三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5%,利率在基准基础上至少上浮15%;光大银行三套房贷首付比例55%,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5%;中行三套房贷首付比例6成,利率为基准利率1.2倍;建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5%,利率至少上浮15%;兴业银行首付60%,利率上浮20%。

  6日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房贷负责人说,眼下申请三套房贷的客户非常少,目前未接到总行通知要求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不过在操作过程中,如客户购买第三套房带有明显投资倾向,该行不会受理。

  二套房贷认定暂“认贷不认房”

  在采访中记者另外了解到,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眼下正困扰着银行,银行对二套房的界定暂仍是“认贷不认房”。 今年4月21日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房贷新政,表示要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而此前二套房贷的认定标准为,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按揭贷款,认定范围同样以家庭为单位。

  6日在榕一家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技术条件看,以房屋数量来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因为各地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并未联网,客户如在外地一次性付款购买一套房产,银行就难查到客户房产拥有情况。对于客户是否贷款买过房,银行通过征信系统能快速查到。眼下银行未接到更改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的通知,因此二套房贷仍暂以贷款次数进行界定。

  在榕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房贷负责人说,目前“认房不认贷”存在困难,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难以先行确认,届时可能出现各银行认定不一致的情形。因而银行只有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始“认房不认贷”。

  存量房贷调整仍未明确

  今年4月23日,中行总行官方网站挂出消息称,中行将严格执行动态、差别化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这是第一家明确表示要上调存量房贷利率的银行,此举一石激起千层浪。

  据了解,去年2月份中行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由8.5折降至7折,客户需向经办行申请并跟银行签定合同补充协议,不过补充协议将房贷利率优惠期设定为2年。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了在榕湖东路的中行网点,中行网点个贷业务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部分客户,客户补充协议上如有注明优惠期只有2年,这样2011年到期后利率应恢复到原有水平,但目前暂未接到具体通知,是否明确调整他们也不清楚。

  在榕的交行、招行、中信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未接到存量房贷要调整的通知。(记者 杨剑峰 实习生 陈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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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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