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房价不能仅由市场操纵 评估以保价合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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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房价不能仅由市场操纵 评估以保价合理
2010年03月23日 09:2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日本在上个世纪80年代土地、房产价格的一路狂飙,到“地产不会贬值”的神话深入人心,从以周边房产价格定价的机制,到以投资为目的的房产买卖,都似乎可以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子。

  日本的房地产泡沫终于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破裂,直到2005年才有所回转,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这场危机的后时代,日本逐渐转变思路,不再让市场自由控制房价,而采取了考虑房产成本、收益因素的三种不同方法,包括“原价法”、“交易比较法”、“收益回本法”,综合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对地产的评估也渐趋理性,将房产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过度乐观导致投机热土地热

  日本经历了经济高速成长期,进入上世纪80年代,出口大增。海外市场汽车、家电、仪器处处可见“MadeinJapan”。为了扭转对日本的贸易逆差,1985年,在美国的主导下,西方五国制定了《广场协议》,迫使日元升值,日元兑美元汇率一年间从240升至120,日本人的钱包显得更鼓了,海外一掷千金的日本人比比皆是。

  日本政府担心货币升值造成经济压力,承诺扩大内需,开始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刺激经济发展。同时,政府降低了法人税、所得税等税率。富裕层的财富开始大量涌入股市、房市,投机热持续升温。

  受媒体的鼓动及成功投机案例的刺激,“地产不会贬值”的“土地神话”深入人心,以投资为目的房地产买卖不断增加,导致地价飙升。从数字上看,当时东京23区的地皮价格可以购买美国全境。民众对前景普遍持乐观观点,只要土地的需求不减,景气就不会倒退。

  虽也有一部分有识之士主张地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合理收益的范畴,日本经济何时破裂都不足为奇。还有的人认为,日本人口增长率低下,21世纪后可能进入负增长,土地需求不可能一直高涨。但是,以政府为主的主流观点认为,东京作为世界中心都市,写字楼等的需求会不断扩大,长期会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投资者购买土地不是考虑如何合理经营实现资本增值,而只是考虑日后出售土地赚取买卖差价。土地热持续升温。

  交易比价法导致房价竞相抬高

  90年代初期,经济泡沫开始崩溃,房地产价格由升转跌,跌势一直持续到2005年才有部分优良地盘价格出现上涨。泡沫时期最后的接盘者被套牢,蒙受了高额的损失。

  经济泡沫崩溃前,房地产定价主要依据周边房地产交易价格,即交易比价法,导致房价竞相抬高。这只考虑了房地产的市场性,没有考虑房地产的成本和收益情况,为房屋投机提供了方便。

  泡沫经济后,同一公寓的房子被贱卖,根据交易比较的方法,这将影响其他曾高价购房者日后出售房屋的价格,为此还产生过一些诉讼,原来的高价购房者要求补偿,但是多半被判个人责任,以败诉告终。

  房产评估转型以保价格合理

  泡沫崩溃后,日本痛定思痛,在房地产定价加入了收益、成本因素,以“原价法”、“交易比较法”、“收益回本法”3种方法综合对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趋向合理。

  “原价法”主要从成本的角度估价,考虑如今建造同样一座建筑需要多少钱,然后再从中减去物理性的折旧费和性能贬值的费用。

  “交易比较法”主要从市场的角度估价,参照周边类似的房子实际交易价定价。首先要找到周边与想估价房产类似的房产,了解其交易价格作为参照,最好能多了解一些类似的房产。然后再根据地质、方位、朝向、通风等差别进行修正。如果同一栋楼内之前有房屋交易,就可以参照这个交易价为其它房屋定价。

  “土地神话”幻灭后,“房产收益回本法”逐渐受到重视。简单地说,该方法主要以房屋收益着眼,年收益高的房地产价格高,反之价格低。房价还涉及收益率的问题,收益率的高低对房地产价格也有较大影响,据某业者介绍,现在房屋收益率一般设置在4%至6%之间。假如,收益率定为4%,购房后出租一年刨去物业管理、取暖、停车费用一年纯收入能有200万日元的话,这套房子估价就为5000万日元。

  这种计算方法是收益回本法中的“直接回本法”,以房屋每年收益不变,且购房者将长期持有房屋为前提。2003年修改“不动产鉴定评价标准”时,又加入了“DCF”(DiscuntedCasnFlow)式的收益回本计算方法,针对非长期持有房屋,将来会进行出售的情况进行精密计算。

  现在实施的这些控制房价的定价方法,不管是“直接回本法”还是“DCF”都考虑到了房屋的收益情况,增加了房屋价格的理性,有效治理了经济泡沫期不计成本,不计收益,疯狂购地置屋的投机现象。(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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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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