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自揭业内之短:只倒地不盖房 有谁来回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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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自揭业内之短:只倒地不盖房 有谁来回应
2009年11月06日 09:55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价上涨的直接结果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永远不缺新鲜话题,想回避都很难。潘石屹最近成为热议的一番话,直指他自己身处的业内:“中国有一批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从来不盖房子的,就是倒土地,从来不盖房子的。”

  据说,这番话是在央视的名牌栏目“经济半小时”说的。潘石屹不仅点出开发商只倒卖土地不盖房,而且有具体比例:这样的开发商大概占到三分之一左右。在潘看来,中国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价从踱步到快跑,从平缓上涨到疯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囤地导致供求失衡。

  房地产开发公司囤地不新鲜,开发商倒地也不新鲜,而由开发商说出“中国有一批开发商从来不盖房子,只倒地,这样的开发商占到三分之一左右”,这样的事就是非常新鲜了。它的新鲜之处在于:一、开发商自揭业内之短,说明开发商中不乏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二、房地产开发公司中竟然有三分之一的比例都是只倒地不盖房,让我们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运作”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三、面对开发商自揭其短,我们想知道的是,有谁来回应这个挑战并出面解决只倒地不盖房的问题。

  关于土地开发管理这件大事,我们的记忆中,好像职能部门历来比较严格,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有许多案例都涉及拿地三年之内不开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的事。当年海南建省前后,倒地之风甚烈,最后形成击鼓传花式的游戏,最后一个接手者让大片的土地“砸”在自己手里无力开发,结果是或被政府收回,或忍痛低价转让,那时的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事实上,早在1994年我国就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又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这两部法规中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进入新世纪,中国对土地管理似乎更加严格了。我们所知道的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权力机构,就包括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等。按理说,这样多的权力机构和部门都有绝对的权力来管理土地,土地不应该出现什么大的问题,从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到工业用地、社会事业用地再到房地产开发用地,该怎么管就怎么管,怎么还能让有良知的房地产开发商自己来揭开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运作模式”的内幕呢?从常理上讲,房地产开发商,拿了地盖房才能叫开发,如果只把手中的地倒来倒去,那只能叫土地开发商,但是在中国,土地归国有或集体所有,靠倒地挣钱并客观上推高房价的怪事不应该存在。

  不用过于繁琐的分析和说太多绕弯的话,就可以得出是哪里出现问题的答案了。潘石屹说出“三分之一”,这个比例实在不小,甚至相当惊人。有人说要核实是不是“三分之一”,其实这并不重要。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只是比例大小的区别,性质上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与改革开放初期提包里装一堆图章的皮包公司没有什么两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房价在倒地者的击鼓传花中节节蹿高,然后是GDP总量的如花似锦。

  我们需要知道,面对潘石屹的坦承,谁来回应这个挑战并出面解决开发商只倒地不盖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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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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