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不宜当商品房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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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不宜当商品房卖
2009年11月22日 04: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将从回龙观、翠城、朝阳新城经适房项目中,划拨部分房源调整成商品房或限价房出售,以解决开发企业亏损问题。目前,回龙观项目已完成调整商品房立项核准。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在调整之后,开发单位仍出现亏损,可适当调整一部分作为商品房来出售。

  开发企业是不是真的亏损了,为什么会亏损,都不能由开发商自己说了算。即使开发商真的亏损了,将部分经适房当作商品房出售,这种方式也有待商榷。

  当前,不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经适房的供应数量都非常有限,远达不到中低收入者的购买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将部分经适房当商品房或限价房出售,经适房数量肯定会因此而减少。这也就意味着将有一部分中低收入者,因经适房数量的减少而买不到房。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开发经适房的开发企业亏损了,但当允许开发企业将经适房当商品房出售时,不但一些中低收入者买不到房,而且是将亏损转嫁给包括购房者在内的普通民众。

  实际上,即使经适房开发企业出现亏损,也和普通民众没关系。开发企业出现亏损原因多多,建设时间跨度长、征地拆迁费用和材料价格提高,并非全部原因,其中应该还有企业自身管理、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而不论是何种原因,其责任都应有开发企业和政府部门承担。而且,将部分经适房当商品房出售,也削弱了经适房的严肃性和公益性。开发经适房出现亏损,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将经适房当商品房出售,还需慎重决策。

  笔者也注意到,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如此调整并不会挤占经适房房源,政府将通过新建经适房来弥补。这就更加奇怪了:一方面经适房远远不够,还需要不断新建;另一方面却要将已经开发的经适房当商品房卖掉。这种做法遵循的究竟是什么逻辑,难道是“拆东墙补西墙”吗?

  □徐经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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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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