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腐败令“房地产支柱产业”蒙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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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腐败令“房地产支柱产业”蒙羞
2010年01月21日 09:19 来源:证券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19日多家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做客中国经济网说,虽然房价的高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但汽车、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

  依靠房地产、汽车,拉动内需,提升经济复苏能力,老百姓一点都不反对。姚景源总经济师的话,可以理解。可这话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房价的高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因此,笔者郑重提醒,地产成为支柱产业可以,但不能偏离健康、理性、透明、公正的发展轨道。

  换言之,房地产可以成为经济杠杆,“房地产上游可以拉动钢铁、建材水泥,还可以一直拉动到家用电器,家里新买一个房子,换一个电视,甚至纺织业也被它拉动了,窗帘也要换新的。”但这种杠杆应该是遵守市场规则、尊重经济规律、倡导公平公正的理性做法。一个地方的房地产市场如何,当地政府更要尊重市场需要、群众消费的承受能力,以及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将房价定位在“居有定所”的政府责任上,坚持房地产行业应有的公益性和反哺性,让群众买得起房,借助广大群众的买房行为,推动房地产业循序渐进,良性发展。

  可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却呈现明显的病态,房价过高,泡沫过多,地方政府已将房地产当做了GDP的魔术棒,淡化房地产的公益性,强化商业性和投机性,不惜抬高了房价,榨干了群众的血汗钱,2009年北京和上海的楼价升幅已超过了60%,深圳更达90%,社科院的《经济蓝皮书》指出,85%家庭无能力置业,购买力在被大大削弱。房地产成了政府支柱产业,却违背了国家“增加居民收入、大力促进社会消费”的既定方针。贫富差距更严峻,社会不公平现象更严重。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所谓的“支柱产业”是通过政策杠杆和不良炒作形成的,使GDP中的地产泡沫膨胀了很多,这是一种误导,更违背了科学发展观。这样的支柱产业虽然是一种发展,却让公众不高兴。

  还有“腐败房地产”,伴随着房地产业的繁荣发展,一批贪官应声落马: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炳毅、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等,贪污受贿,都与房地产商关系密切。房地产领域已经成腐败大案多发的“重灾区”。正是在这些高官的保护下,不良房地产才得以上马,这种发展怎不令人忧心忡忡呢?

  群众希望,各地政府都能像昆明那样,对房地产背后的官商勾结进行认真查处,对各种畸高的房价进行理性回调,让房地产发挥适当的、积极的市场调节功用,既满足了群众对房地产的需要,又拉动了经济发展。(刘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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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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