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地”制度能否勾走高房价的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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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地”制度能否勾走高房价的魂?
2010年03月31日 07: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国土资源部出台“国19条”后,广州市国土局随即发布新“穗七条”,特别提出将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俗称“勾地”制度。

  这一由香港舶来的拗口制度,被广州市政府寄以“平抑地价,进而稳定房价”的众望。在网民喋喋不休的争辩声中,没有定论,却不乏警示。

  “勾地”勾走高房价的魂?

  博主“牛刀”对“勾地”制度后效尤为乐观,他预测,“勾地”制度将勾走高房价的魂。

  “‘勾地’的一个程序,也是招拍挂,同样是价高者得,但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来参与,避免了恶性竞争,避免了地王的产生。”“牛刀”在其凤凰网博客上指出,地王是高房价的魂,只要各大城市的住宅用地炒不起来,高房价也就失去了根基。

  “牛刀”进一步分析道,说“勾地”制度勾走了高房价的魂,其主要原因是:首先,勾地制度导致了整个住宅用地价值的重构,使其回归到符合城市居民购买力的水准;其次,勾地制度杜绝了土地的闲置和浪费;第三,该制度打击了囤地和炒地的投机行为。这三点,是“勾地”制度的核心。

  为权力寻租提供良机?

  不过,有网友质疑称其看似公平,实则加剧垄断、暗藏不公,为权力寻租提供良机。

  新浪网博主“张宏伟”认为,“勾地”制度一定程度上是开发商对政府“公关实力”和资金实力的比拼。政府对于开发商的选择更具主动权,而不是完全靠市场的力量决定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这样,一方面有利于选择资质好的、符合项目开发要求的企业,有利于不同定位的开发商之间进行分工协作,避免非专业的开发商开发不熟悉的物业类型;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于土地使用权最终归属有决定权,因此,少数有品牌、有资质、有公关能力的开发商最终会获益较多,这样的话,土地资源将最终垄断在少数大开发商手中,未来房地产行业或形成少数开发商“垄断”行业的发展局面。

  “张宏伟”总结道:“对于开发商来讲,土地预申请完之后还需进行招拍挂,土地出让金最终也不会少拿多少,最终只不过是为了拿到地块,开发商对政府增加了‘公关成本’而已。”

  内地施行“勾地”的现实之惑

  事实上,广州并非试行“勾地”制度的先驱,在此之前,北京、上海、深圳都曾有过单幅土地采用“勾地”的方式拍卖,而该制度所显示出的对于地价的抑制效用令网民颇感不满。

  “张宏伟”认为,原因在于“勾地”制度本身不可以解决土地的供需矛盾,也无法抑制“地王”的产生。尽管土地预申请制度可以避免价高者得,但是经过招拍挂后的第二高价、第三高价,甚至第十高价,仍然是已经处于高位的土地价格,这样的价格其实和地王差距并不太远,基本上还是属于“地王”级别的范畴。

  此外,新浪网博主“K evin”指出,从制度实施的历史环境上看,港府在1998年金融危机时为提升土地市场信心,保证土地不流拍、不贱卖,实行政府将熟地清单事先公布,接受认购报价预申请,以防止楼市崩溃,楼市之于香港经济及民生的重要,港府不得不为之。“K evin”反问道:“如今国内楼价飙升,今时今日的国内经济也到了防止地价下跌、防止流拍这一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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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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