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镇征地办一临工虚报土地面积贪污近百万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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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某镇征地办一临工虚报土地面积贪污近百万
2009年09月08日 09:22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控

  ●虚报土地面积

  ●虚设土地附属设备

  ●伪造土地补偿协议

   镇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一名临时聘用人员,在为村民丈量土地过程中,竟然贪污受贿近100万元!

  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5名涉嫌贪污受贿的人员进行公开审理,第一市区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征地拆迁办一名临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金额高达100万元。案件从上午9时开庭,下午4时15分才结束。其中,被指控的该名临时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成为激辩焦点。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件进行宣判。

  采用三种方式

  骗取政府征地款

  方银登(化名)今年61岁,此前长期担任当地村委会书记。

  从村委会书记的职位退下来后,方银登于2005年9月进入中山市当地镇政府征地拆迁办工作。

  该征地拆迁办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镇政府设立的一个新工业区征地,而方银登和另外一人负责他所熟悉的当地两个村花木林地以及鱼塘丈量事务。

  中山市检察机关侦查发现,方银登在负责丈量土地面积过程中,采取虚报土地面积,如实际上只有6.5亩左右的土地,上报为13亩,并虚设土地附属设备,如本没有水井的土地,虚报设有水井,甚至通过使用他人身份证伪造土地补偿协议的方式,虚报征地补偿款,然后再与受益者分取多出来的款项,一宗虚报案件,方银登少可从中分得1万元,多的甚至达到18万元。

  2009年3月10日,检察机关当面询问了方银登,稍后将其拘捕。

  8月20日,连同涉嫌贪污的另外3名村民,以及曾经为方银登牵线搭桥的方银登之子,同时被提起公诉。方银登被控贪污罪和受贿罪,其子被控受贿罪,而另外3名村民,检察机关以涉嫌与方银登密谋一起套取征地款被控贪污罪。

  事发后,方银登家人已经迅速将100万元退还镇政府。

  焦点:

  30万元“借款”去处

  在方银登负责土地丈量期间,他还从亲戚周某处得到30万元现金,而周某刚好有土地位于征地之列。对此30万元现金的性质,检察机关和方银登意见分歧巨大。

  方银登认为,这30万元是他以想买地为由从周某处借来的,“当时我们一起在他家的鱼塘边喝酒,大家都喝得很多,很高兴,他说让我在征地时关照一下,多弄点钱,我也就答应了。后来,我说想要买块地,他说借30万元给我。”

  后来,方银登致电周某重提买地一事,周某即提供了30万元现金,方银登随后将这笔巨款中的25万元存入银行,另拿5万元加上自己原来的10万元存款合在一起买了基金,一直未买地,也没将此笔款项还给周某。

  检察机关认为,方银登以买地为由收取该30万元时,恰是其在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期间,而且也答应了周某在征地时帮忙,此后实际上将这30万元据为己有。

  激辩:

  方是否属国家工作人员

  在昨天上午的法庭调查结束后,12时0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一个小时,下午1时05分,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其中,方银登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成为辩论最激烈的一点。

  这是因为此点的成立与否,涉及到另外3名村民是否构成贪污罪。为此,控方两位公诉人和辩方4位律师,直到下午4时15分休庭时还在就此阐述己方观点。

  辩护律师认为,方银登未与当地政府签任何合同,也没有得到镇政府的任何聘书,仅仅是一名临时工,而且,其月薪1500元,也是通过一家镇政府旗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因此他根本算不上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能以贪污罪论处。

  公诉人则认为,方银登在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时,负责丈量村民土地,并与村民协商补偿款,村民签下征地补偿协议后,他拿着村民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镇政府财政所报批,获批后补偿款存入存折内,方银登再将存折交给村民。在这一过程中,方银登是受国家机关委托进行公务行为的人,应该“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所以符合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资格。   (记者姜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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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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