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某区拟推政策性租赁房为"中间阶层"解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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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某区拟推政策性租赁房为"中间阶层"解忧
2009年10月22日 17:17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南海区召开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布会,南海区建设局副局长罗超平表示,在明年年底之前,南海将以实物配租方式实现1424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目前南海已确定为廉租对象是1元/平方米,而经适对象的租金则是2—5元/平方米。

  租金每平方米从1元到5元不等

  根据目前制定的政策,南海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解决对象主要是南海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96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没有享受过房改政策,并且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移过房产的家庭。根据调查显示,现需保障的家庭共有1424户,其中廉租对象1157户,经适对象267户。

  据悉,南海区从2007年开始,先后通过公房安置、新建、改建、收购商品房以及承租住房的方式筹集房源。截至目前,南海共建保障性住房房源1245套,完成总目标的87.4%,共安置49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占总目标的34.7%。

  罗超平表示,目前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已确定,廉租对象是1元/平方米,而经适对象的租金则是2—5元/平方米。以丽和苑为例,目前以50到74平方米的四种户型为主,换言之,廉租对象的租金将是每月50元到74元不等。据悉,由于目前南海经济适用房类型的住户并不多,在房源配置方面廉租对象和经适对象并没有特殊安排,主要是租金上存在差别。

  探索推行政策性租赁房

  罗超平表示,鉴于目前周边地区在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现的诸如银行不抵押贷款等问题,目前南海计划暂不推出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

  与此同时,目前南海正在探讨推行政策性租赁房的可行性。据悉,目前政策性租赁房在国内处于试点阶段,包括北京、上海和广州、深圳、惠州等地都是试点城市。主要对象是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但又买不起房的“中间阶层”。

  事实上,在《纲要》的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里也提及,“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满足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从今年6月份开始,南海开始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外来技术人员、在机关工作目前租住房屋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了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抽样摸底调查,共发出意向调查表8000份,收回6785份,其中愿意政策性租赁住房达到72.39%。“我们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届时,包括适用人群、建设条件、租金标准等都会有详细的规定。”罗超平说。

  链接

  廉租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320元/人/月)2倍以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群众。

  经适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320元/人/月)2倍以上、3倍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群众。 (记者 李慧君 邹永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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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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