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地产话题 土地政策与税收调节并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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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委员热议地产话题 土地政策与税收调节并重
2010年03月12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保障性住房、物业税征收、土地市场调控和房地产信贷调控等问题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胡成中认为,调控房地产最重要的环节在于土地供应,应该改变一些地方政府谋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应以“居者有其屋”为己任,注重监管和调控土地市场。他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要科学地预测市场需求,作好供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土地、房地产、财政、银行等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合理配备市中心土地与近郊土地的比例,加强近郊地区交通系统和配套设施建设。此外,他还建议在政府指导、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旧城改造盘活土地存量,改变“唯有价高者得之”的土地出让模式,建立土地招标综合评标体系。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地方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已经全部纳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地方的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大头。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建议改革土地收入制度,将地方土地出让金上缴中央统一支配管理,起到弱化地方政府“卖地”冲动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梁季阳也建议从财税体制改革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同时以土地管理变革带动房地产业改革,逐步建立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发展模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到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辽宁代表团驻地参加会议时表示,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参与调控,努力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尤其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同时,今年将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一道,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合同进行一次系统清理,进一步清理闲置用地。他指出,招拍挂制度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比如拍得土地后资金首付要达到50%,一年内要全部付清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款项。另外,还要从综合评价指标、房地产企业的资质门槛等方面,不断完善招拍挂制度。

  也有人主张借助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提高房地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建议在投资领域加大征收土地增值税力度,在消费领域开征物业税。不过,物业税开征还有几个现实问题等待解决:物业税开征之后,需要协调分配给国家和地方的比例,考虑哪些相关税收将被替代;政府每年对所在区域的物业进行评估十分困难,物业税的出台还需要经过一个立法的过程。

  全国政协委员王健林对社会各界热议的物业税不以为然,他觉得开征物业税不现实,因为所有增加的税负最终都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有其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应该探索住房资源税抑制投资性购房,以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征税起点,超过标准的住房面积都纳入征税范围,并实行累进制征税;未达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者免税;农村居民的住宅则不列入住房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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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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