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政府召开的“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己经出台并全面启动。副省长林木声指出,“三旧”改造对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推动“三促进一保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省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匮乏,而且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珠三角地区9市平均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16%,其中深圳、东莞等市已超过40%,以往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而香港的土地开发强度仅为21%、日本三大都市圈仅为16.4%。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说,要破解目前面临的土地供需矛盾,不能再走外延扩展的路子,必须向存量要增量,向效率要空间。全省各地进行的调查摸底显示,广东共有“三旧”用地面积170多万亩,其中旧城镇34万亩、旧厂房81万亩、旧村庄60万亩;珠三角“三旧”用地面积达到了90多万亩,低效用地挖潜空间还很大。
据悉,《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针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关键问题,分8个部分26条提出意见,包括“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改造的范围、改造的规划要求、改造的方式、完善改造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拓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等内容。
招玉芳透露,为确保“三旧”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已经草拟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相关规范文本,向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并要求9月底之前及时反馈给省国土资源厅。 (记者卢轶 祝桂峰 吴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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