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扩建:规划局承认公示前没跟居民沟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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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医扩建:规划局承认公示前没跟居民沟通
2009年10月21日 08:34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省医征地”事件有新进展,5名东川三街居民代表带着厚厚的书面意见和330户居民的签名,昨日一早来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并与负责省人民医院地块控规变更的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居民表达“坚决反对东川三街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意见”,并讲述了自己的三大疑问。

  市规划局方面表示,公示期满后,会将收集到的各方意见汇总研究,并将控规调整方案交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随后组织专家调研论证,是否就此事召开听证会还未能确定。

  公示前为何不调查?

  有实地考察但没与居民面对面沟通

  居民提出,市规划局事前没经过调研,就于本月13日把控规调整公示贴在东川三街,显得“太突然”。

  对此,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处廖处长昨日向媒体解释,在收到建设方(省医)递交的土地性质变更申请后,规划部门已组织人员对其申请的资格进行法定审查,随后也安排了工作人员对东川路周边的现状实地调研、摸查,“做了查看、拍照的工作,只是没有与当地居民面对面沟通谈话”。她说,近日东川三街的居民陆续反映意见后,19日当天也派了工作人员再到现场勘查。

  华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公共政策的专家张凤凉指出,不应该把控规调整方案公示这一程序前置,政府做出影响较广泛的决策之前,应当先征求民意,在充分进行意见收集、调研论证之后,再作调整方案并公示。

  昨日东川三街的居民代表与市规划局负责控规调整的王处长座谈时提出,规划部门在调研后仍然张贴控规调整公示,是否认为省医拟改变土地性质的扩建方案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需求?在调查东川路的交通、医疗机构分布、居住环境等现场情况后,是否认为省医适合原地扩建?对此,王处长没有即场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会作进一步研究。

  反对意见有用吗?

  公众意见包括居民、相关产权人、省人民医院等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廖处长重申,在规划审批前征求公众意见是法定程序,能充分听取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公众意见将直接影响审批与否”。

  但对于“公众意见”的解释,规划部门强调,当中包括土地性质调整牵涉到的居民、相关产权人、省人民医院,以及有关市民等的意见,综合各方说法后采纳合理的意见。

  递交书面意见后,东川三街的居民期待尽快得到明确回复,“保卫摧毁美满的家园”、“不想被无故拆房”是东川三街全体居民的诉求 ,他们希望能将全体反对控规调整的意见向上反映,以达到阻止改变用地性质的做法,但规划部门表示,暂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反对意见达到多少比例就能改变申请方的建设方案,具体还要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会否召开听证会?

  公示期满后看收集到的意见再研究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众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提出重大异议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华南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公共政策的专家张凤凉指出,行政法规中提到,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申请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以显示公平决策。

  对此,廖处长表示,目前控规调整仍处于公示阶段,待公示期满后看收集到的意见,再研究有没有召开听证会的必要。

   记者 赵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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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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