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超过延迟交房期可退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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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提醒:超过延迟交房期可退房
2009年06月11日 11:5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王先生问:我前年和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去年12月31日交房,但现在开发商也没有交付,我想退房,可以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王先生的这种情况属于延迟交房,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如果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一般是这样约定),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编辑: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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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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