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禹女士因为买房心切,通过中介草率交了3万元定金后,因银行贷款缩水,禹女士无钱交纳更多的首付款,结果房子难以买成不说,定金还打了水漂。禹女士怀疑是中介与业主联手“吃”掉了她的定金,而中介则否定了她的说法。
首付款要增加
顾客称付不起
据禹女士介绍,她与丈夫省吃俭用存下几万元积蓄后,决定在宝安买一套房子安一个家。因为丈夫上班地方远,每天早出晚归忙于工作,找房一事主要由禹女士跑腿。禹女士一连看了半个月不敢下手,又怕房价上涨,心里非常矛盾。后来,她在宝安中心区一家名叫“GG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小陈的推荐下,夫妻俩看上了位于西乡中心区圣陶沙骏园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总价是89.8万元,单价每平方米接近12000元,她看到该小区是地铁物业,又非常漂亮,于是动了买心。
8月6日,在中介公司的凑合下,禹女士与业主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了3万元的定金。禹女士称,自己对买卖房子的手续不熟悉,她只把自己的实际情况说清,一切全听中介公司安排。中介在知道她只有5万余元的情况下,也乐意促成房子交易,并说没有钱可以找银行多贷点款。禹女士表示,中介答应她买这套房的话可以贷款82万元,与真实成交价相差的7.8万元就是禹女士立即要准备的首期监管资金,考虑到禹女士的实际困难,中介建议业主将所收的定金一并拿出来监管,而禹女士只要再拿出4.8万元就可以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
中介公司承认了这一说法。但是随后发生的事实证明,这套房子经过贷款银行的评估,只能贷到78万元,中间的4万元差额还要禹女士自己去筹措。也就是说,禹女士还要再出8.8万元现金进行资金监管。禹女士说,合同内清楚地注明“在8月12日之前支付首期款1.8万元进行资金托管或者监管”,她一共只出5万元的现金,具体的贷款业务由中介负责完成,签订合同并交了定金后,突然要禹女士再出8.8万元现金,否则禹女士就是违约,定金分文不退,这笔钱可苦了禹女士一家。
中介与业主
联手“吃”定金?
中介没有兑现高额贷款的承诺,自己又没有更多的钱交首期款,交易被迫停止,业主以禹女士违约拒不如数退还定金,并给禹女士下了最后通知。禹女士转述业主的话说,“再不办理手续,合同就要作废,他要将房子卖给他人。”只看了一眼房子,3万元定金转眼就泡汤了,禹女士怀疑中介与业主“很熟”,他们联手想“吃”掉她的3万元定金。
中介与业主是否真正“吃”了定金?前天下午,记者以朋友的身份与禹女士一道来到位于御景湾小区的中介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否认“吃”定金这一说法,但是公司承认禹女士退房与置业顾问服务不到位有关系。置业顾问小陈告诉记者,当时他将要承担的所有费用口头告知禹女士,没有出具置业计划书,这是自己做得不对,给禹女士造成计划不清,误认为只拿5万元现金就可以买到这套房子。当时极力促成交易,是因为当时以为此房产可以贷款到82万元,没有想到后来贷款缩水了,是放贷银行报出的金额不一致造成的,问题出在银行方面,中介公司无法抗拒,也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到记者发稿之时,业主明确告诉禹女士已经违约,将与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且定金分文不退。苦不堪言的禹女士不知道如何是好,表示将向司法部门寻求法律支持。 (记者 樊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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