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抵交物业费 业主称“被申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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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抵交物业费 业主称“被申请”
2009年11月04日 11:1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宣武区荣丰2008小区多名业主称为了拿到房产证被迫向物业提交申请,将本应被退还的契税抵交物业费。昨天下午,物业回应称此举并非强迫,业主可根据意愿领取所退契税。

  业主丽丽(化名)称,2006年4月,自己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54平方米的房子,并于2007年1月份收房时缴纳了房屋总价3%的契税。去年10月份,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根据规定自己应被退还2%的契税13000多元。10月中旬,得知房产证已办好,她便找物业公司索要,“物业却要求我写申请,将13000多元的契税转为物业费,不写申请就不给房产证。”为拿到房产证,丽丽称自己只好写了申请。

  业主张先生称,不少业主为拿到房产证都被迫写了申请。“小区正成立业委会,物业服务很差,业委会成立后有权重新选物业,我们交了那么多的物业费,万一他们走了怎么办?”业主贾女士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业委会筹备组秦女士介绍,小区三期有千余名住户,除了少数人买房付全款之外,都存在应该退还2%契税的问题。前日晚,几十名业主找到业委会筹备组,称要组织活动抵制,被筹备组阻止。“我知道大家也不想闹,我们想寻求和平解决。”

  昨天下午,小区物业回应称,申请将契税转为物业费纯属业主自愿。“很多业主嫌退契税麻烦,申请转为物业费,我们只好和开发商联系,并让各楼楼长负责,让想转缴物业费的业主写申请,这样做是为了方便业主。如果大家不愿意,是可以直接来领契税退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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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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