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通风口里业主搭起阳光房(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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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楼通风口里业主搭起阳光房(图)
2009年11月19日 14:44 来源:宁波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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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因为风压比较大,在楼中间特意留出了几个通风口,没想到有业主在通风口里搭起了阳光房。

  昨天,家住在鄞州区紫郡小区的业主陈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说,37幢位于紫郡小区三期北面,该建筑有24层,建筑截面比较宽。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幢楼的设计与众不同:楼中部镂空,开了四个口子。

  “这个设计是为了抗风压,那么业主搭出来的阳光房不仅有碍观瞻,还会削弱这个效果。”陈先生说,若因个人利益而影响了整栋楼住户的利益,那就说不过去了。

  昨天中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楼镂空位置大部分的护栏已经被拆除,有两户人家已设置了钢架结构,阳光房雏形已现,有的还砌上了砖块。据物业介绍,阳光房的高度会与2.4米高的楼层齐平,若两侧业主都造,可能会封住二分之一的通风口。

  “我们是左右为难。”紫郡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彭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出示了公司从房地产管理中心拿到的房屋结构图,根据该图显示,37幢镂空部位的平台并不属于公摊面积,而是业主的私家露台,而紫郡小区临时业委会与房地产商协商后所做的决定是,允许住户在私家露台上搭建阳光房。

  “由于这幢楼露台位置比较特殊,出于安全考虑,物业公司自然不希望通风口被封闭。”彭经理说,为此,物业公司目前在做相关业主的思想工作。不过,相关业主认为,同是小区住户,别人能搭,自己为何不能搭?要求物业合理解决这个问题。

  据了解,大楼镂空位置的私家露台面积约为20平方米,与其一起售卖的是5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这些房子在售卖过程中每平方米的售价均高于同楼层的其他住户。

  紫郡小区临时业委会负责人蔡先生证实了物业的说法。他说,允许在露台搭建阳光房的决定在业委会会议纪要中有详细记录。这个决定虽然适用于整个小区的业主,但因37幢交付时间相对较晚,上述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问题的特殊性。为慎重起见,建议相关业主在咨询专业机构,确认安全后再行动。

  记者也就此咨询了鄞州区城管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情况比较特殊”,建议业主向辖区居委会反映,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 徐叶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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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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