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拿到房产证,宣武区荣丰2008小区的业主被迫向物业提交申请,将本应被退还的契税抵交物业费(本报11月4日曾报道)。昨天晚上,宣武区荣丰2008小区十多名业主自发聚集在开发商办公室门前,以期讨还先期多交的契税。
昨天下午4点多,业主们陆续来到开发商办公室门口。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称,因为开发商迟迟不办理产权,自己将其起诉至法院,但没想到现在开发商竟以此为由,拒绝为自己缴契税。为尽快拿到房本,她上个月自己到地税局交了契税,结果开发商不但不退回自己先期交的3%的契税1万多元,还扣留了自己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他们想以此逼我们撤诉,逃避赔偿办理产权延期的违约金。”
业主丽丽(化名)称,小区三期、四期1500多住户,大都存在未退费的情况。十余名业主从下午4点多一直等到7点多。有业主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陈先生的手机号,对方称20分钟就能到办公室,结果一直等到7点钟,该工作人员却称他因事不能上班了,有事情到第二天再说。
当日晚7点多,陈先生表示在业主不欠物业费、也没有起诉开发商的情况下,可以准备建设银行及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交给各楼楼长,业主可以在半个月内拿到所退契税。“有欠物业费和告开发商等纠纷的,契税就暂停退还。”
>>律师说法
契税和物业费不应混谈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传贞说,契税属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属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问题,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应该混在一起。业主起诉开发商违约,是因为其办理产权证延期,理应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退还业主契税,并且,由此产生的利息,也应该退还业主。如果开发商坚持不退,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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