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水区柳林镇刘庄村东头,有人在比亚迪汽修厂南隔壁盖高楼,没有审批手续,与南边房子相隔不到80厘米,还要盖15层。镇国土所下了停止施工通知书,人一走又强行加盖。”昨天上午,刘庄村民打来热线投诉。
昨天记者来到盖楼现场,看到在花园路西比亚迪汽修厂南侧的盖楼工地上,有10多个民工正在浇筑钢筋柱梁。已打好的地基四周堆放着石子、大沙、钢筋和红砖。据记者实地丈量,该工地南北长约8米,东西长30米以上。
据村民反映,盖房人杨某是本村村民,原来他把马路边的地租赁下来,现在要盖楼房。
记者在采访盖房人杨某时,问他有无盖房手续,他说:“有啊,我有土地承包合同,是2005年续包15年,还有10年承包时间。”记者问有无用地手续和建筑许可证时,他说:“正在办。”
柳林镇国土所所长李建告诉记者,让其停止施工的法律文书已下达过了,同时要求村委会收回承包地,如果他还继续建,到时会按相关处理程序处理。
金水区国土局执法检查队队长张丙旗说:“村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肯定是不允许的。”O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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