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房屋转租房主应在6个月内提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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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房屋转租房主应在6个月内提出
2010年02月22日 09:1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刘女士问:我租了一个商铺,租期5年,后来我将商铺转租给了别人,房主知道这事,但他一年后说我未经他同意擅自转租,他能解除合同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房主无权解除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房主知道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六个月内不提异议的,以后再以承租人未经房主同意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报实习记者 彭扬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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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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