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公益用地上别墅林立 相关部门置若罔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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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公益用地上别墅林立 相关部门置若罔闻
2010年05月10日 19: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33分报道,10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一位居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该地区民政局、福利院、房地产开发商联合签订开发协议,将30多亩国有公益性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兴建别墅及商品房出售,引起当地百姓的不满。来看安徽台记者王天昊,孔正茂的报道。

  王女士说,谯城区福利院附近建了一处豪华小区建有40多套上下两层的别墅,别墅墙角的竣工验收标志牌上却标明:老年公寓二期工程。

  而在谯城区民政局对面,还有一处别墅区,建有18幢三层欧式别墅。这一小区的建设项目名称是“老年服务中心”。

  知情人士透露,这两块地实际上都是福利院的国有公益性用地,虽然项目名称是老年服务中心,实际上却已经成为对外出售的商品房。有关部门对这种占用公益土地的行为不仅没有认真查处,反而向开发商发放了土地证和房产证,使之合法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谯城区民政局和区福利院分别在2001年,2005年和2006年与开发商签订的三份联合开发合同。

  随后,根据这三份合同,这两块国有公益土地的一部分被开发商建成了别墅和商品房。

  谯城区福利院的郭院长表示,这几份协议都是福利院的前任院长与开发商签订的。

  郭院长:我是2007年过来的(当院长的),他这个协议签得早,我无法评价这个事情。事情我不清楚。

  开发商在这块土地上兴建了一个不足3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称之为“老年服务中心”。但是郭院长说这个老年服务中心并没有投入使用。

  郭院长:建成后并没有交付投入使用。

  其余土地被开发成了18栋欧式别墅,已经全部对外售出。

  而在双方协议签订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谯城区民政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意外表示这件事与区民政局没有关系,只是个人行为。

  谯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这是个人行为,咱们不太熟悉,具体的找福利院。

  不过,谯城区民政局局长李新民之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这些协议确实是区民政局、区福利院和开发商自行签订的,没有经过审批。

  谯城区福利院部分职工表示,对于民政局和开发商侵吞国有土地的行为,他们从2001年以来多次举报,而当地的规划、城建、房产等部门却置若罔闻。

  福利院郭院长:职工反映过,我也向上边领导反映过此事,反映的处理结果是,事情已经处理过了。

  2007年,亳州市以及谯城区的国土资源局,曾分别对侵占福利院公益性土地的两个开发商下达土地处罚决定书。

  为此,记者采访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确表示对这件事情不清楚。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我刚到这里上班,不清楚。

  谯城区福利院部分职工表示,购买这些违法建筑包括别墅的,有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个别领导干部,有的干部已将别墅转手倒卖牟利。别墅小区的一些居民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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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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