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增加无需另行交纳房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面积增加无需另行交纳房款

2010年06月25日 09:3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马先生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面积是90平米,总房价是100万,合同签署后,房主发现产权证面积是95平米,房主让我多交纳5平米的房款,我应该给这钱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不应该给。因为在你们的买卖合同中房屋价款的计算方式是按套计价,不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也就是说这一套房子是100万,面积大小都无关。

  本报记者李慧博整理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