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本月23日正式实施。届时,房屋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将调整为按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交存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
大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由于专项维修资金能够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使用寿命,保障房屋安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
公有住房将收取“养老金”
据了解,我市2005年前建成的已出售房屋基本没有建立维修资金。由于缺少维修,许多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已出现了损坏,如房屋承重结构损坏、屋面漏雨、下水主管道堵塞、小区道路破损等,房屋的使用安全受到了极大地影响。《办法》出台后,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交存将得以规范化,有效改善这一局面。
目前我市的维修资金归集以商品住宅为主,但房改房、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维修资金的归集还没有开展,而我国其他城市如成都、杭州等都已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办法》中对于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数额也做出了规定。
资金去处将有据可查
据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执行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按照购房款的2%或3%交存,《办法》则调整为按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交存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相比起来,维修资金更为丰厚,房屋的维修与保障力度得以提高。
同时,由于目前维修资金的监管制度不健全,某些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了维修资金,但不及时划转至资金管理专户,长期占用、挪用,而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业主经常不知维修资金去了哪里。
为加强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监管,《办法》不仅对使用流程进行规定,资金去处也将有据可查:专户银行每月向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核对并发送维修资金银行存款对账单,维修资金用在哪里、用了多少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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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咋交咋用
何时交
那么,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是什么时候交?交多少?怎么用?《办法》中对这些热点问题给予了解答。
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将首期维修资金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未按照有关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受买人。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数额的30%时,业主应续交维修资金。
交多少
商品房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
以此标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数额为: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60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90元/平方米;7层以上(含7层)的小高层、高层住宅145元/平方米。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以及其他区县参照此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谁来管
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自主管理或者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管理。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管理的,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统一管理;由业主大会管理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办法》规定,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其分摊办法若相关业主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则根据业主各自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怎么用
由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代管维修资金使用时,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方案,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5日内按规定程序划转维修资金。业主大会管理的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物业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首期维修资金总额的5%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使用后由相关业主分摊,并补充至原有额度。 (记者 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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