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温不足14℃拟退供暖费 停暖最多交六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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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室温不足14℃拟退供暖费 停暖最多交六成
2010年03月23日 09:04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关乎百姓冷暖的《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范本明起征集民意。室内温度不达标,供暖费按比例减免。温度不到14℃,市民可要求单日供暖费全额退还。但如果是因居民装修破坏了供暖设施,就要自己为冷空气买单了。

  单层超过4米收费加倍

  合同规定的采暖期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供暖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8℃。正常天气情况是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眼下挑高的LOFT楼房很受都市人青睐,合同中规定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加倍收费。

  重大故障24小时处理完

  供暖单位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接到报修后,应在6小时之内回复;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另外,针对现实中经常发生的纠纷和投诉,征求意见稿也规定采暖用户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因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否则需承担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因此造成相邻用户损失、供热单位损失和公共设施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

  停暖最多交六成供暖费

  分户供暖是城市发展趋势,如果用户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需要暂停供热的,用户在暂停用热期间需要交纳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市对基本费用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照不高于采暖费总计的60%交纳。

  合同范本征集意见期为2010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市民可通过在征求意见网页留言板上直接留言或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

  采暖费退费计算方法

  规定

  因供暖单位的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向用户供暖,按未供暖时间,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停供天数

  规定

  因供暖单位的责任使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退费额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退费比例:

  当16℃≤室内温度<18℃时,退费比例为40%;

  当14℃≤室内温度<16℃时,退费比例为60%;

  当室内温度<14℃时,退费比例为100%。

  提醒:如果发现自己家暖气不热要尽早报告。未向供暖单位报修或拒绝对方入户测温、调节、检修的,不计算天数。

  -相关新闻

  最长采暖季结束

   昨日,本市有史以来最长的采暖期正式结束。延长供暖22天多支出的供暖费用约2亿元,将由市财政支出。

  昨天,据市市政市容委介绍,本采暖季全市供热形势稳定,全市接听供热投诉电话数量与上采暖季大体持平。本采暖季共用燃气51.34亿方,比去年增加10.88亿方。采暖期前后共延长的时间内共用燃气5.19亿方,比去年增加2.19亿方。这个冬季,北京多供暖22天,据测算,多支出的供暖费用约2亿元,将由市财政支出。(记者 朱烁 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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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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