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 广州业主可自办房产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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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违约 广州业主可自办房产证
2009年07月06日 11: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运行了四年的广州房屋管理系统今天起旧貌换新颜。2009版房屋管理系统简化了办事流程,加强了对房屋预收款的自动监控,而部分手续合并后将加快办理房产证的速度。市民可登录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办理相关业务。

  开发商动预售款,能自动监控

  2005年7月,广州房屋管理系统投入运行。该系统通过建立基于楼盘表的管理模式,实现预售证网上申请、买卖合同网上实时签约、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交易信息实时公开等功能,有效地杜绝了“一房多卖”、“销售抵押房”等违规销售行为。

  为了加强对预售款的监管,今日起运行的新系统将对开发企业预售款划拨请求与项目投资概况、申请划拨依据(如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合同)等进行金额自动比对,实现系统辅助审批,确保每一笔预售款项都用在项目建设上。也就是说,今后开发商动用楼盘的每一笔预售款都将在系统的实时监控下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在楼盘信息方面,新版房屋管理系统不仅规范了楼盘表数据,而且增加了回迁房、直管公房信息,强化了对拆迁房地产项目的跟踪监管。

  办理房产证,业主可自行申请

  据悉,2005版的系统运行以来,存在部分环节设置较为繁琐,给企业、市民造成了不便。此外根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等新的法律法规,也有必要完善业务流程。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新系统将实现房地产初始登记与过户业务的合并办理,缩短业主办证时限。今后开发商在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项目初始登记的同时,可办理已售房屋的一手房过户登记。核准登记后,将对初始登记项目出具《初始登记告知书》及《房屋清单》,对申请办理同步过户的房屋直接向业主核发《房地产权证》,从而省去了一道环节。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业主单方办证,系统上线后,对于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购房人可单方向市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开发商在网上提出申请。

  新系统还对二手房交易登记的税费缴交方式作出调整。系统上线后,凡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将在收取资料的同时核验房价,并通知申请人到有关财税部门缴交税费。(王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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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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