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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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
2009年07月17日 12: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发布的最新审计调查称,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要求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但从调查情况看,一些地区执行国家政策还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署2008年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45个市(州)及其所属106个县(区、旗)。

  审计调查称,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要求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但从调查情况看,一些地区执行国家政策还不到位。抽查的10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41个县,2007年有848.26亿元非税收入未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占这些地区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的22.63%,其中16个市县超过50%。从结构看,上述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626.42亿元和已收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4.56亿元,合计占上述848.26亿元的79.1%。

  审计调查还称,部分城市的开发区预算收支未纳入所属城市本级预算管理。作为所属城市本级的派出单位,开发区的预算收支应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但审计调查发现,抽查11个省的43个开发区中,有31个尚未纳入2007年本级预算管理。这些开发区当年预算收支规模分别为234亿元和246亿元,占抽查开发区预算收支的79.59%和78.09%。有的开发区预算收入在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调查分析成因指出,一是地方人大审查批准预算的时间早于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时间,中央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分解到地区和项目。因此,虽然财政部已要求地方按上年实际数或预计数来编制中央补助预算,但地方财政仍难以准确预计中央专项补助的具体数额并将其编入预算。二是对开发区财政收支应否纳入所在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目前规定尚不明确。三是一些地方财政管理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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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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