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注意了,昨天,郑州市房管局发出公告,即日起,市区范围内要开展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审工作。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进行年审登记。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15日,凡在此期间未进行年审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廉租房保障资格。
据介绍,凡属市内五区及高新区范围内,2009年7月1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携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年审登记。今后,廉租住房年审将分两次,分别在1月和7月。
按照要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向社区领取2009年度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后,要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数,住房和收入情况。各社区入户调查后张榜公示。随后,再经街道办事处、各区廉租办核查后,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家庭将确认为2010年度续保家庭。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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