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确:夫妻只买“一套房” 才能算是自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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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明确:夫妻只买“一套房” 才能算是自住
2010年01月04日 15:20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在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0以上,不含酒店式公寓),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内出售原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 ——出自“市20条”新政

  上述“首次购房”到底怎么认定?“基本已经确定了,首次购房的证明将以家庭为认定单位。”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一名官员向记者透露说,之前一直受买房人关注的首购房证明如何开具的问题,将在节后正式公布操作细则。

  夫妻只买一套房才能算自住

  “这个本市范围,是界定为南京市11个区范围之内。”在上月25日的楼市新政发布会上,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曾明确表示“首次购房的范围不仅仅是江南八区,还包括江宁、浦口和六合等三个新区”。

  去年的首套房证明是针对个人出具的,导致不少买房人“钻漏洞”——明明家庭成员买了好几套房子,但证明一律是“首套房”。今年的这个证明怎么开呢?

  “以家庭来认定是否为首套房。”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一名负责人介绍,现在的操作细则规定为“证明的开具必须是夫妻为认定单位”。

  比方说,市民李先生买了一套普通住房,要开具“首套房证明”来享受契税补贴。如果李先生已婚了,需要提供结婚证,按照他们夫妻两人的姓名进行查询,在11区范围之内没有产权相关信息的,才能出具首购房证明;如果李先生说没结婚,那按个人身份查询,就要提供单身证明,这个由民政部门出具。

  这样就是为了避免“家庭成员以不同名义多次购房”的现象。南京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楼市新政抑制投资购房需求的一个初衷。

  只用开1张“首购房证明”

  现在江南八区和新三区(江宁、浦口、六合)的产权登记系统并没有联网,这个“首购房证明”怎么打?总不能为了买套房子,跑到四个地方去打4张证明吧?

  “肯定不会这样麻烦的。”相关人士透露说,新规定是只要到市房产局去打一张证明就可以了,因为目前新三区的房产系统的确难以在短期内联网,但初定的办法是“新三区的信息系统授权由市房产局统一查询”,查询后符合首套房的才会出具证明,不符合的不予出具证明。

  由此,在11区内已有房子的家庭,肯定不能拿到“首购房证明”,在缴纳契税时也不会享受到0.5%的补贴。

  该人士说,依此类推,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买房人,一年之内卖旧买新的,凭售房及购房相关资料,届时也可以开具证明予以契税0.5%的补贴。

  过户有时间差节后公布细则

  1月4日起,就会面临大量的买房人办理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操作细则节后公布,是否来得及?房产局产权处人士表示:“来得及。”

  先说二手房的过户,正式按新政实施的,应该是1月4日送件登记的业务,按照办理程序,在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之内予以出件,最快的也要到14日以后了,“在这段时间内,操作细则出台,符合条件的买房人是可以补办证明的”。

  “买新商品住房就更不用急了。”该人士说,1月1日买期房的,交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时间左右,等到办产权证时,再打证明就可以了;即使是现房交易,也有合同签订到备案的时间,操作细则节后公布肯定不会耽误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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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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