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适房向农民工有限度放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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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经适房向农民工有限度放开
2010年01月11日 14:50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日起,我市2010年度经适房预先登记正式开始!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 我市中心城区针对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进行的201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预先登记,将持续到2月10日截止。据了解,为让市民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市房管局专门开通了咨询投诉电话。

  家庭年入5万以下可登记

  “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及婚姻证明材料到其户籍所在的区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如实填写家庭现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和拟登记住房区域位置等基本信息。”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称,“2010年度计划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原则上只向经过本次预先登记的家庭销售。”

  新房明年底交付使用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0年度计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为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凡经审合符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并成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望在2011年底交付使用。该负责人还强调,对两次预先登记后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相关单位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还将新增3000多套廉租房

  “只要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就能够实现住房保障。”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市中心城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累计解决了11004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近8000万元。为了确保廉租住房家庭的“应保尽保”,今明两年,我市还将通过市场采购的方式增加一批廉租房供应,2010年、2011年将有3000多套新增廉租房交付使用。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家庭以及户籍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户口,现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都可进行2010年度经适房预先登记。

  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三条件的家庭:家庭年收入在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含已购政策性住房)。

  户籍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户口,现在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年收入在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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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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