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目前先解决“明码标价”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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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建委:目前先解决“明码标价”问题
2010年03月02日 14:55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粤府办[2010]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对此,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十分关注,但目前北京首先要解决“明码标价”问题。

  广东省政府出台的这份文件是针对“国11条”提出的地方性文件,和京版“国11条”不同,广东的“药”更猛一些。除了要求各地在审批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时,以整栋为最低审批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之外,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并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

  房屋产品的价格一直是雾里看花,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楼栋,由于楼层和位置不同,价格都不尽相同,但买房人在售楼处往往只得到一个“起价”,一个“均价”。“一套房一标价”无疑让房价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正。

  记者就此事连线北京市住建委时,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广东省的新措施十分关注,正在研究。据悉,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是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每一笔房屋交易都要通过这个网站进行网签,按照要求,房地产项目都要在这里显示相关情况。不过,记者看到,不少项目的“拟售均价”一栏赫然空着。中国第一商城、博苑小区、道丰园、怀柔区南大街2号等都是如此。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包括开发企业对项目价格没有全部明码标价的问题。(记者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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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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