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规范二手房买卖合同 确保购房者权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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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珠海规范二手房买卖合同 确保购房者权益
2010年04月12日 1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珠海4月12日电 (记者 冒韪)港澳居民内地购房的首选城市之一珠海,将从今年6月1日起全面规范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以确保购房者权益不受中介机构侵害。这是记者12日从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知的信息。

  由于往来港澳方便,城市环境优美,珠海一直是港澳居民在内地购房的首选城市之一。据该市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统计,主城区最近5年的住宅交易,有近三成与港澳居民相关。但在二手房销售中,由于缺乏规范合同文本,全市近500家中介机构几乎每家合同都不相同。合同文本由二手房中介机构单方制定,条款全部有利中介,一旦出现纠纷,购房者完全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为彻底规范二手房交易,珠海市工商局制作颁发了二手房系列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包括:出售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购买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看房协议书、二手房成交协议书等5个文件。

  据介绍,6月1日起,珠海市所有二手房中介机构都必须采用示范文本,并在店面显著位置明确标示。该系列合同示范文本还突出了交易资金保管的可靠性,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除可入中介机构提供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号外,还可选择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银行进行监管,以及由买卖双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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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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