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购商品房可按实际交易价缴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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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购商品房可按实际交易价缴税
2010年05月18日 11:42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日(5月18日)起,如果您购买住宅类商品房,只要以实际交易价格在市房产交易中心网上备过案,税务部门就会按该价格为您计契税。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该项新政策针对住宅类商品房购买者,对住宅类二手房购房者来说,最低计税价格仍按市政府公布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执行。

  此前,购房者与房产商达成的房产交易价格,即使低于市场价或平均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仍会参照市政府公布的市住宅平均交易价格,作为最低计税依据。

  “新政策改变了以往就高不就低的计税方法,让购买商品房的市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负。”该工作人员说,此项政策从今日起执行。

  购房者可清晰计算缴税金额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政策,商品房购买者能清晰计算出该缴多少契税。

  如购房者买的二类地段100平方米的普通标准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4000元,成交价40万元。按相关政策,可算出该套住房契税税额为:400000元×1.5%=6000元。

  而按照以往政策,契税缴纳时,均由税务人员按最低平均交易价格及“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税。

  也就是说,同样交易价格为40万元的普通标准商品房,计税价格则为二类地段住房交易均价(4月28日最新出台)即每平方米4589元×100平方米×1.5%=6883.5元。

  同一套房,按照新政策可以节省883.5元。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节省了一笔费用。

  相较老政策,新政在确定计税依据上更趋于公平公正,也更加明朗合理,消费者对自己应缴税款一目了然。

  网上未备案无法享受新政

  4月底,市地税局契税办税服务大厅曾因计税系统调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5月17日,市地税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该系统目前已全面恢复,市民可前往办理业务。

  新政只限于在网上公布的实际交易价格,也就是网上备案过的房产。

  而所购房产没有在网上备案的,仍然参照市政府公布的最新住宅平均交易价格作为最低计税价格。

  2007年10月27日,乌鲁木齐房产交易网上备案价格制度实施。当年底,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规定,商品房出售后,均须在房产交易网上备案,以杜绝因人为原因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二手房最低计税标准不变

  从2008年11月5日起,税务部门规定,市民在办理二手房和商品房交易手续时,普通住房按总房款(市政府公布的住宅交易平均价格)的1.5%缴纳契税。非普通住房按3%的标准缴纳契税。

  而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含1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地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倍。

  凡高于这两个标准之一的住房,均为非普通住房。(记者蔡俊 实习记者白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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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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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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