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9日《济南时报》报道,近期国家统计局将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进行专项调查的消息,触动了很多人的敏感神经:国家是否要出台政策?房价是否会随之波动?
房地产成本是个老话题了。从数年前房价开始疯涨、房地产接连跻身“暴利行业”时起,人们对住房的开发成本及房价构成便越来越关注,而要求开发商或有关职能部门公布住房成本的呼声也日益强烈。3年前,广东省以“可能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省人大代表公开房价成本的要求,还曾引起很大争议。现在,国家统计局终于开始行动了,可能一些人对统计结果充满期待,但笔者以为不宜过于乐观。
首先,统计的全面性及真实性是个问题。据报道,国家统计局要求在此次调查中摸清项目土地费用、城市基础建设费、项目建造费用、项目销售费用和各项税费、项目总建筑面积和项目销售总收入。这些成本都是合法的“明成本”,并未包括一些“暗成本”,比如公关的费用,而这部分成本往往数目较大。
其次,统计数据的代表性问题。不同开发商的建材渠道不同,不同批次的采购价格不同、不同位置不同楼盘的建造及营销成本不同……相对于普通商品,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更加复杂。做这样的统计,不仅工作量巨大,而且很难做到全面准确。若最终统计出来的是所谓“平均成本”,对判断每一个具体楼盘利润状况能有多大参考价值?
退一步说,即使统计出了真实成本,又如何?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开发商有权确定价格,只要没有操纵市场等价格违法行为,即使有暴利又能怎样?决定市场价格的最关键因素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这是市场规律的基本内容。市场上那么多商品,公布过成本的有几个?
其实,在国家统计局动手之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类似尝试。2006年9月,江苏省盐城市物价局推出了全国首个房价成本构成清单,但这个清单让公众大失所望,因为它太粗放了,也没有对当时疯涨的房价产生丝毫抑制作用。此后,甘肃省、青岛市也曾调查或公布住房成本,但大都是“一阵风”而已。
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它的兴衰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形势。同时,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老百姓对房价非常关注。为了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改善民生,政府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深入了解、调查是必要的。但如果公众期待借此调查结果去抑制房地产暴利,进而使房价更趋合理,恐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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