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小产权房”缩紧口子比查处更迫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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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小产权房”缩紧口子比查处更迫切
2009年06月15日 16:3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土资源部6月9日强调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事实上,‘小产权房’这个说法用词不准确,应该是‘乡产权房’,也就是乡村二级政府,或依托乡村二级政府,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所谓‘违法建筑’,违法的主体,恐怕主要也是乡村二级政府,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是由于我国各级政府行政分工和职能监督导致的。”合作建房发起人、合作蓝城公司董事长于凌罡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发首个“小产权房”准生证的消息,是对《决定》的误解,地方各级政府须坚决制止妥善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是复杂的,长期积累下形成的一个痼疾,短期内很难解决,而且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

  于凌罡认为,主要是因为房地产行业利润高,价差大,监督不到位导致的。国土资源部(也包括建设部、规划委/局)本身不可能直接管理乡村二级政府,乡产权房出现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城市房地产管理不规范,利润过高,且各主管部门存在职能缺失,不能及时查处乡产权房等原因造成的。

  国土资源部此次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并查处新建“小产权房”。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

  “现在想一下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涉及太多百姓的利益,如果盲目取缔,是要出大乱子的,相信各级领导也都清楚。目前针对新闻出现深圳可能给部分乡产权房补‘准生手续’的特殊情况,国土资源部的表态是必要的。但想就此解决乡产权房的问题,那是天方夜谭。”于凌罡如是说。

  郭毅也表示,“‘小产权房’又存在各种不同的形式,针对不同的形式,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个办法的落实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周期,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统一的协调配合,所以,短期之内政府能做的就是不要放开‘小产权房’的口子。”

  “国土资源部对于‘小产权房’的查处,对于‘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几年来,“小产权房”经历了从少到多。“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是复杂的,长期积累下形成的一个痼疾,短期内难以解决。(记者 魏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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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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