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积金的钱该说清楚的一定要说清楚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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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公积金的钱该说清楚的一定要说清楚
2009年06月19日 15:0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向来对民生问题十分关注的广东省政协特聘委员、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昨日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那种认为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并不完全属于缴存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公积金的钱就是账户所有人的钱。

  此前,对于百姓“公积金是我的钱”的说法,公积金中心法律顾问表示,虽然“钱是职工所有,但是不能按照职工的意志进行支取。”原因是公积金风险由国家承担了,所以其使用也就不能按职工意志来定,言下之意“这个钱是你的,又不完全是你的”。这一观点遭到了王则楚的反驳。他认为,解决居民的住房需求,本身就是国家应该做的事,公积金本就该是国家必须付出的劳动力成本,即使公积金表现出来是单位给一部分,职工自己出一部分,但作为必要劳动价值的体现,这个钱给到职工就应该是职工自己的,所有权是不能被强制剥夺的。

  “现在有的观点把公积金看成是一种恩赐,没有把财产权归到个人头上,这本身就是一种本末倒置。”他指出,明确了所有权的问题,“那么,应该给百姓选择权。政府不能像保姆一样看着老百姓,而应该把他们真正当成主人。”此外,他也认为,如果公积金中心要运营百姓缴存的资金,就应该有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财务监督制度,把该说清楚的项目说清楚。(作者 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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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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