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开征购房契税滞纳金金治了“久拖不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扬州开征购房契税滞纳金金治了“久拖不缴”
2009年12月10日 10:36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受12月10日扬州开征购房契税滞纳金政策影响,本月起,扬州市房产交易大厅契税征收窗口已连续多日出现购房者争缴契税的景象。为应对缴纳高峰,扬州房产交易大厅的契税征收窗口已从本月起由2个紧急增加到6个,但每天各窗口前仍是人满为患。市区部分契税缴纳点,一天征缴的契税现金就超过20万元,历史罕见。

  自11月3日该市正式下发新政通知至今,扬州市区已征收契税逾5万笔,仅12月8日一天,市区就征收契税2000多笔。根据国家规定,不缴清契税将不得办理房产证。据记者调查,现场补缴契税者的购房时间大多是2003年至2007年,当时契税处于4%的高位,一套四五十万元的住房,契税超过万元。不少不急于拿房产证的购房者为了省下契税费用,就一直拖欠。开征滞纳金后,根据扬州市的滞纳金征缴办法,将按日加收滞纳契税款的千分之二或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一套50万的住房,2年未交契税,滞纳金就达三四千元。购房者如需办理房产证或者要交易房屋,无疑将多出一块成本。

  记者发现,因为契税滞纳的时间标准是签订房产合同后30天,所以多数房产公司已开始对销售流程进行调整。某房产公司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常规,新楼盘开盘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要早于拿房时间。所以现在我们要么要求买主交首付款时就付清契税,由我们代缴;要么在签订房产合同后30天内提醒买主去缴纳,而不要等到拿房时。”

  业内人士分析,开征契税滞纳金对投资性购房有一定影响,“因为以前不少炒房者都是先买期房,然后在拿房产证前出手,通过开发商‘更名’给买家,可以省下一笔契税,现在这样就行不通了。” (张 晨)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