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还是差额? 二手房营业税如何收取存迷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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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额还是差额? 二手房营业税如何收取存迷局
2009年12月11日 15:52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营业税优惠即将结束的消息如一颗炸弹震慑了购房者的神经,但是营业税征免年限由原来的2年变为5年,到底是按照差额征收还是全额征收目前看来依然是个迷局,相关细节有待确定。

  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指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在这句话的理解上,媒体、业内人士以及购房者都认为是从明年开始,房龄在5年以下的二手房交易将按照成交总价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但仔细研读发现,目前2年以内二手房营业税是按照成交总价减去房主当初买入价的差额来征收5.5%。那么营业税征收年限变成5年的时候是否也是按照差额来征收,还是完全恢复到2008年底救市政策出台之前的全额征收呢?

  今天上午,国税总局新闻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政策细节尚不清楚。而北京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此政策归国税总局管,北京国税局目前还未接到相关文件。

  分析 措辞不一样 税费相差数倍

  以房龄未满5年且当初80万买进,现在100万卖出的二手房来说,如果营业税按差额征收,则营业税为(100万—80万)×5.5%=1.1万,但是如果是全额征收,营业税就是100万×5.5%=5.5万,两者相差4.4万元。

  美联物业市场总监张大伟认为,虽然营业税政策的实施已经确定,而详细的解读误差将给这一政策实际作用带来非常大的变数。

  如果营业税为全额征收,那么就像媒体以及业内人士预计的一样,购房者的交易成本将大幅增加,同时有力打击投资需求,但如果是差额征收,实际效果则并不是很大。

  财政部科研所金融室主任赵全厚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目前房龄在2年以内的二手房征收的是差额营业税,那么明年“2变5”之后,应该也是差额征收。

  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著名财税专家安体富教授则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营业税的优惠取消,就应该是5年内房源全额征收营业税。

  【声音】

  呼吁延长政策缓冲期

  由于在营业税优惠取消前的最后20天,赶优惠“末班车”过户的购房者将更多,中介机构呼吁有关部门延长优惠政策截止的缓冲期。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王志伟认为,营业税政策对买卖双方心态、成本支出影响较大,因此,建议政策执行的缓冲期应该有所延长。

  影响

  政策出台首日交易量再创新高

  上午,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数据显示,昨天,也就是营业税优惠取消的消息公布后首日,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量达到1823套,创下近一周日交易量的新高。

  12月9日晚6点,营业税优惠明年取消的政策公布于众,本来晚上9点下班的美联物业业务员,都因为通知客户交易而推到了11点才下班。而就在政策公布后的10日一天之内,着急成交的二手房客户就打爆了各中介公司的电话。

  据各中介统计,意向客户上涨了50%以上,很多购房者甚至表示只要有房子就愿意买,不论地段,不看房子就可以给定金。而房主则显得相对“冷静”,由于2009年全年飞涨的房价,房主对政策的担忧情绪并不强烈,仅20%左右的房主表示着急成交。

  随着年底临近,二手房的优惠“末班车”效应越发凸显。截至昨天,12月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已经达14337套,其中住宅成交量达到了13576套,相比创造历史纪录的11月同期,上涨幅度高达84.3%。 文/记者张媛张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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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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