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市场力量生效“9070”政策松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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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市场力量生效“9070”政策松动
2009年02月20日 09:5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日,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在2009年北京高端物业研讨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不会出专门的政策解禁9070政策,但开发商可根据市场需要,新推出和正在规划的地产项目可向有关部门申报、修改原规划方案(据2月19日《新京报》)。

  无独有偶,去年12月25日,南京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意见,“鼓励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开发商可以申请修改套型比例,意味着将“9070政策”全面放开。

  2006年6月,国家为调整市场上商品房的供应结构,出台了后来俗称国六条的建议,要求“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型比例不低于70%”,这一政策被称为9070政策。

  国家出台9070政策的本意是用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鼓励对中小套型住宅的开发,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的有效供应。而房子变小的好处显而易见:空调功率变小、家电尺寸变小,装修用材变少,这与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一致。开发商只有把小房子设计得更有魅力,才能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

  然而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异。到底“90平方米、70%”的规定是总量控制还是对所有单个项目的要求,也产生了两种做法:一种是每个楼盘都必须满足“9070”的规定;另一种是根据区域来划分,比如说在新城内,大户型的开发比例可超过30%,但郊区或者老城区则要严格执行甚至高于这个比例,但全市的整体供应比例必须满足“9070”的要求。北京市执行的是前一种标准,但是因为9070政策从出台时起就不明不白,空子自然非常大,各地执行起来也是花样齐全,因而实际作用并不太大。

  笔者认为,9070政策对与错不是主要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不是政府能够管得了的事情。政府的宏观调控在这一块过于微观,不太尊重市场,“管制必然产生更多管制”,针对强制推行的9070政策,开发商会想更多的办法去突破管制,比方说“一房多证”等等。在户型的规划设计过程当中,开发商也可以完全合理地规避或者说合理的利用9070的政策。

  户型选择完全是市场化的东西。以国内小户型成交比例最高的深圳为例,深圳在2000年左右早已有众多的房地产公司为应对房价的高企(相对于当时的中国内地)大量地开发小户型房子,而且发展商为了适应市场,对小户型的面积进行了精心的策划,70平方米左右的2室2厅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拥挤的感觉。当时根本没有什么9070政策,也没有什么房地产调控,发展小户型完全是开发商针对高房价而适应市场的一个明智之举。当时的深圳(2000年左右)只要是小户型楼盘,就会迅速销售完毕,而这种市场化的行为,根本不需要政府的调控。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市场供应体系调控方向的逐步完善,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市场供应的主体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市场是决定产品的唯一标准,9070指的是一个城市总的发展要求,不应要求每个项目都如此。9070政策执行标准的变化,本就是不得不尊重市场规律的结果。(杨夫立 上海第一财经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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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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