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晓云:解决房屋供应 让消费者选择是否买得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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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晓云:解决房屋供应 让消费者选择是否买得起
2009年04月23日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3日电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邹晓云副总工程师在“2009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上表示,要从总体上解决房屋和土地供需方面供的问题,对百姓做好引导,让他们自己做需求选择。不要责备购房者或者需求者,买不起房就不要买了。

  他表示,从土地方面来说,应该有一个回归理性的考虑。首先,政府在这个时候不要着急,应该秉持一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心态或价值观来规划我们的土地、市场,政府应该保持平常心来对待。

  第二,总体上是在供需方面解决供的问题,无论是房屋还是土地。需求作为老百姓来说,老百姓有他的权利,也要有各方面的引导,需求是要做选择的,社会给他提供什么,他们就会在这里选择。以前有些声音,责备购房者或者需求者,买不起房就不要买了,有这种因素。但是最应该把选择题设好,让购房者来选择。

  解决供应的问题,首先房屋方面,要注重房地产开发商在持有的过程中有税的问题。第二个要解决房屋囤积问题。第三个是政策性住房的落实情况。住房保障部门在下面落实的时候地方政府非常不积极从土地方面来说,一个是要公开供地计划,很多地方是不公开的。土地出让这一块要适当调整一下。我们卖地的时候要做风险评估,因为我们卖的是大家的资源,资源是全社会提供的,我们要对它的风险进行评估。第一个风险是它是不是浪费资源,第二个风险是它是不是对市场不利。比如当明确出现风险的时候,投资明显报价高了,我们不应该支持卖,这种机制是可以建立的。另外对于一些明显具有投机性质的投资行为,也应该不支持。这些都应该纳入到土地出让过程的风险评估体系中,经过风险评估之后再确定价格。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所谓的购地政策,但是这种简单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提高到风险防范的措施。

  第三个就是严格土地产品开发的限制。土地还是要从公平、利用的角度,政府政权规定土地开发产品的要求,完全可以在出让的时候提出这个要求。如果作为公共资源你开发出来的产品不能给大家用,你的产品就是对资源的破坏,这是不允许的。政府应该强化公平,包括限价房,其实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有些声音觉得不好。像广州出现了卖不出去,当时限价并不是让你限价卖,你可以降价,为什么不降价,这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可能是操作中的问题。

  政府有权对公共资源最后的开发成品进行非常细致的限制,做非常精密的管理。大家如果去新加坡了解他们的情况,他们对这种产品规定得非常细,而且这个产品开发出来,你买过去了,在很低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来,因为他要保证大家的公平利益。

  第四个就是加快土地的一级开发速度。现在所谓的地方土地供不应求,实际上很多是一级开发没有跟上,一级开发我们要请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加入进来。(据中国网文字直播实录整理)

【编辑:刘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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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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