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严禁私挖地下室 将按同等面积房价罚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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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立法严禁私挖地下室 将按同等面积房价罚款
2009年05月21日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5月21日电 (姜诚意)2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立法严禁业主在建筑内擅自开挖地下室,并规定将对私挖地下室按照同等面积房价进行罚款。

  针对目前该市部分业主擅自开挖地下室危及建筑安全的行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特别强调了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应当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

  同时,对业主擅自开挖地下室的行为,条例明确设置了处罚条款。条例规定,如被发现在经竣工规划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修建地下建筑物,违规者不但要把地面恢复原状,而且每挖一平方米将按照一平方米房屋的购买价格进行罚款。处罚权具体由负责组织查处的主管部门或镇(乡)政府实施。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重庆市有些居民在自家房屋内擅自开挖地下室,用以增加房屋使用面积。据称,该市一别墅业主在自己的房屋下曾开挖出5层楼地下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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