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农业大省试行“江湾模式”
运行3月管理层全由村干部兼任
专家点评规范土地流转模式实验
作为河南省光山县江湾村的村长,王绪平显得与众不同——他还有另外一个职务: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长。
王绪平的新职务源自该村的一项土地流转方式改革。今年3月27日,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挂牌成立——这是河南省第一个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
合作社成立后,江湾村的村民可以把不想耕作的土地“存”到合作社,收取固定的“利息”;其他人也可以花钱到合作社“贷”地耕作。这种新颖的做法,被外界形象地称为农村“土地银行”。据悉,土地流转的“江湾模式”将在光山县数个村推开。
河南省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当地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实验”备受瞩目。对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农村土地流转来说,建立了一套规范操作流程的“江湾模式”正在运行中接受各方考验。
文/图 本报特派记者 何涛
光山县是位于河南省南部一个典型的农业县。江湾村的村委会有很大的院子;旁边是整齐的楼房,全是村民的新居,外墙刷着统一的黄色。
“这么漂亮的村,在光山县其他地方看不到。”一位当地的出租车司机称。
村支书当选为监事长
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办公地点就设在村委会办公楼的一楼。
江湾村人多地少,全村2460人,耕地2482亩,人均耕地仅有1亩。村里劳动力外出多,“抛荒”、“撂荒”现象严重——全村外出务工人员900多人,占劳动力80%,荒地量在1000亩以上。一方面是大面积抛荒、私下转让,一方面种田大户想承包又难以实现。
今年年初,信阳市新农村建设先行先试会议后,新井、前壕等4个组的种田大户倡议,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领取地租,种田大户可从信用社中直接贷取土地,交纳租金。
这一倡议得到了村领导的支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但土地到底该如何流转?光山县孙铁铺镇的副镇长胡宽明说:“按照基层理解,就是先集中到种田大户、种田能手手里。”
3月21日,一场隆重的社员大会在江湾村召开,选举产生了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村主任王绪平当选为理事长, 村支书江世学当选为监事长。4名理事当中,有3名是村干部,一名是种粮大户。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大多是村委干部。
3月27日,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王绪平说,为了做足准备,村里抽了3班人员来做这件事,花了整整10天时间,还请县农业部门的人员来指导,专门印制了《土地信用证》和《土地贷出证》。前期所有的启动资金都是由村委会支付的。
胡宽明说,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江湾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合作社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并在光山县工商局注册登记。
信用社的业务范围是土地存贷服务,农业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为社员代购生产资料,农产品储藏。
8亩地一年利息1600元
目前已存入江湾村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土地达1100亩,涉及200多户村民,平均每亩地的租金约为一年280元,合作社已一共付给存地的农民近30万元的“利息”。
存进的土地,全部贷给了3个大户,全种植由当地县农业部门提供的优质水稻和油菜。王绪平说,江湾村的信用社运转未遇到什么困难。
江湾村村民江辉全家5口人,共有8亩地。土地信用合作社挂牌之后,江辉来提了一个要求:将家里的8亩地全存到信用社,“我当时要求一亩地一年给200元就行了。”
随后,江辉同信用社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存地合同。在向合作社交地之后,江辉领到了一份《存地证》,并领到了合作社发放的1600元现金。这是他存地一年的“利息”。
对于这笔收入,江辉显得很满意。“之前,我租给别人种,一亩地一年才100元,有时甚至是给100斤稻谷,反正不会超过100元。”
王绪平说,农民存地的“利息”多少,根据所存土地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肥沃程度来定,有高有低,由村民和合作社双方协商确定下来。一旦存地手续办完后,不管合作社能否将土地贷出去,每年都要固定支付存地的“利息”。
胡宽明说,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好处就在于使存地农民的收益有了保障。信用社与农民签订的合同由光山县工商部门进行鉴证。
由于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江湾村土地的租金有了一个最现实的参照系。近几个月,江湾村的土地租金价格水涨船高。“现在100元一亩的地肯定是租不到了。”
王绪平说,种粮大户本身就赚得多,租金提高一点,可以让存地农民多拿一点。农民把土地存到信用合作社没有任何费用,不仅可以拿到“利息”,还可以拿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一亩地每年有82元多。贷地的农户每年可以享受国家发放的粮种补贴。例如:油菜一亩10元,水稻一亩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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