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12户居民讨要阳光13年未果 规划委称建筑合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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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12户居民讨要阳光13年未果 规划委称建筑合法
2009年08月07日 02:5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8月6日下午,与居民楼零距离的商铺,阻挡着一楼的阳光。 记者 李强 摄
8月6日下午2时,为省电,张淑敏在厨房点起蜡烛。 李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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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又一次告状后,张淑敏继续“穴居”。

  13年前,北京市宣武区居民张淑敏从单位分得一套房子。这房子改变了她的生活,她从此变成了一个上访户。包括她在内的12户居民的房子边,零距离贴建了一排商铺,无论四季阴晴,他们都过着“无光”的生活。为了得到阳光,13年中,张淑敏不断上访和诉讼,不过都是失败的结局。

  还是不行。

  8月5日下午,张淑敏从北京宣武区法院领到了一张让她“透心凉”的裁定书,她状告北京市规划委一案,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

  这意味着,她将不得不继续“穴居”。在那套“白天看不到太阳,晚上看不到月亮”的居室,为下一次诉讼或上访做准备。

  13年了,张淑敏等12户居民的阳光,被一排零距离贴建的商铺遮挡。

  这排商铺的规划许可证,曾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开发商“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申报获得。

  不过,至今,北京市规划委和开发商都坚称该规划合法。

  已上访了13年的张淑敏,渐渐失去耐心。

  她甚至想,“也许砸了商铺比告状管用”。

  无光之屋

  “现代人的穴居生活”

  宣武区马连道中里三区5号楼4单元102室,张淑敏的家。

  13年来,她一直邀请那些在信访接待席和审判席后面的公职人员,到她家里,“观摩一下现代人的穴居生活”。

  8月3日,正午,张淑敏领着记者从阳光下走进她家客厅。

  屋里,借着灯光,可见墙角堆着半米高的文字材料。那是她上访13年的“积累”。关掉灯,立即漆黑一片。

  屋内,弥漫着一股霉臭味。

  这样的味道,张淑敏和这栋居民楼一层的其他11户邻居都很熟悉。邻居说,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的老人更怕闻这味,冬天天冷时,一层的几个老人也在屋外溜达。

  12户居民中,有8户可以透过一个小窗井,让临窗的一个房间获得点光亮,其余4家则连一丝光亮都看不到,一抹黑。

  张淑敏说,她家一月电费要七八百元,有些邻居则白天点蜡烛。

  张淑敏的八旬老母,是在这套居室内离世的。张淑敏常向人哭诉,那个中午,濒死的母亲问她:“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

  还有一次,街道办组织辖区老人去平谷某养猪场参观,张的邻居王老太太见那猪圈间距超10米,光照、通风充足,说:“看这些猪,住得多舒服呀。”

  事实上,张淑敏当年曾为分到一楼而高兴。

  那是1993年至1995年,她所在的金融时报社与宣武区广外住宅合作社合作建房,约定在马连道危改小区内合建住宅楼,金融时报社负责出资并拥有产权。

  1996年2月,张淑敏被报社分到了一楼,她颇为兴奋:一楼南临街,出行购物方便,而且适合老母亲住。

  但在1996年底,她发现,新房南临地块上,盖起了一排总面积200多平方米的商铺,5米多高,将一楼居民的阳光几乎完全遮蔽。她说,房子的阳台也被拆了。

  这位高级编辑,自此走上上访生涯。

  寻找症结

  两份矛盾的规划许可

  张淑敏记得,她第一次上访去的是原北京市规划局(现规划委)。

  “规划局把我推到建委,建委把我推到规划局。规划局又把我推到开发商。”

  开发商广外住宅合作社,是一家社会团体。由宣武房管局、广外房管所和广外街道办事处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组建。登记证书显示,其业务主管单位是宣武区建委,业务范围为危旧房改造,及住房分配管理。

  张淑敏找到广外住宅合作社理论,对方告诉她,商铺所有手续合法,让她去找规划局。

  于是,又回到起点。

  “我们当时单位的大房产证都没下来,无法走法律程序。”张淑敏没有起诉,而是和邻居隔三岔五去各级部门上访。

  到2002年秋,上访开始奏效。宣武区规划局一名领导带人要拆除临街商铺,但被开发商阻止。这名领导要开发商拿出规划手续,不然就拆房。

  第二天,这名领导告诉张淑敏,对方真有规划许可证。

  张淑敏又到市规划委。一名处长查询后发现,按商铺所依据的规划,张淑敏等12户居民所住的应为商用房。

  市规划委让张淑敏找开发商。

  如此反复,2004年底,金融时报社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张淑敏为委托代理人。金融时报提出,开发商违背建房协议,私自贴建商铺。

  庭审中,张淑敏发现,他们的住宅楼和紧邻的商铺,居然有大相径庭的图纸:根据马连道中里三区5号楼《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四至表》,其南至马连道南街,并无商铺;而国土部门备案图纸显示有商铺,商铺与5号楼有2米间距。

  最大的区别则是两份矛盾的规划许可证。

  1994年7月21日,原北京市规划局核发的【(94)市规建字0889号】规划许可证上,5号楼一层为住宅;而在该局1996年4月25日核发的【(96)市规建字0380号】规划许可证上,5号楼一层为商业用房。

  张淑敏得出的结论是,开发商用前一份规划许可证盖了住宅,用第二份规划许可证在5号楼南贴建了商铺。

  这次诉讼中,广外合作社称,金融时报社作为协议建房的另一方,理应了解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而且“起诉也过了诉讼时效”。

  法律途径

  马拉松式的官司

  这场官司,成了一场马拉松。

  在宣武区法院一审败诉后,张淑敏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被驳回后,又申请再审。

  2007年8月17日,一中院驳回了张淑敏的申请。

  她也因此丧失了打官司的信心。

  两级法院都认为,广外住宅合作社已履行了建房协议的约定义务;而张淑敏所称的被占阳台,在建筑图纸上并不存在;金融时报员工入住5号楼时商铺已建立,且报社并未提出异议。

  虽然败诉,但张淑敏发现,另一扇门好像打开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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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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