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叫停"业主大会事件得到街道办回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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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例"叫停"业主大会事件得到街道办回应
2009年10月23日 15:5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被媒体称为“北京首例‘叫停’业主大会”事件得到街道办的明确回应:鸿业兴园业主大会可正常继续。

  10月12日,丰台区新村街道办发出一纸监督意见书,“叫停”了鸿业兴园小区的第三次业主大会。事情发生后,该小区业委会召开小型新闻发布会,表示此次业主大会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制度,街道办无权叫停,并将继续进行业主大会投票,且保留行政复议权利。

  记者在对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调查后发现,“叫停”业主大会一事,凸显了当前社区建设存在中的诸多问题:究竟谁有权力叫停业主大会?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应以何种形式促进社区发展?业主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鸿业兴园是位于丰台花乡附近的一个小区,最近几年因为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业主出来维权,几度成为本市的新闻焦点。图为其中一次百余辆车将小区通道堵住,抗议物业收取停车费。

  谁有权叫停业主大会?

  “街道办要业委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这是涉嫌违法;业主大会已进行3天却被街道办一纸通告叫停,这是涉嫌越权。业委会现在处境尴尬。”业委会成员苏先生昨日对记者说。

  此前,街道办居民科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街道办并不是制止业主大会召开,而是在履行自己对业主大会监督指导的职能。

  那么,街道办的通告发出之后,到底还能不能投票了?

  “当然可以投票,投票权力掌握在每一个业主手里,”当记者向街道办事处居民科电话采访相关情况时,一位负责人这样说。“你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没有任何权力能剥夺业主的投票权。”该负责人强调,每一位业主都应该珍视手中的权力。

  这位负责人随后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业主大会会形成什么样的决议,街道还未接到通报。他强调,街道办事处仅仅是监督作用。“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对于业委会和居民的异议,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指导规则》出来不久,对街道办也是“新事物”。

  但他指出,街道办发现业主大会有一些违背程序的地方,内容上也有一些不尽合理的情况,所以街道办事处建议相关议题更改了再召开业主大会。

  “意见对方接受不接受,街道没有强制力,”这位负责人最后说了一句:“法院没有赋予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强制权力。如果业主大会真不听话,也拿他们没辙。”

  追踪

  “叫停”令的台前幕后

  业主大会被叫停!12日,在鸿业兴园小区的公告栏和居民楼道里,贴出一份惹眼的通告:“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遵循指导和监督职能,要求鸿业兴园小区暂停召开第三次业主大会……”在这份通告最后盖的是丰台区新村街道办的红印章。

  鸿业兴园小区业主对此议论纷纷。

  “一些业主打电话问,还能不能投票了?”小区业委会成员苏先生说,通告给部分业主造成了困扰。

  苏先生介绍,鸿业兴园小区业委会于去年12月成立。今年2月,小区曾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决议授权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就停车服务收费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谈判。半年时间里,双方进行了三次谈判,但最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

  今年8月,小区举行物业服务招标活动,共有5家企业参与投标。最终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标。

  选中了新物业后,小区定于10月10日召开第三次业主大会,请全体业主对业委会与新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共有物权及公共事务等授权表决。业委会已将此次业主大会内容即时告知了街道办。

  10月9日晚6时,街道办向业委会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5条指导监督意见,表示对该次业主大会表决书“议题二”中“就小区共有物权及公共事务”等相关议题有异议,且关于业主大会召开时间、投票方式等相关议题也不妥,应修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于召开业主大会15天前公告。

  10月12日,街道办向小区内张贴了通告,要求该小区第三次业主大会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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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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