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违章建筑逾期不拆或按造价30%以上罚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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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违章建筑逾期不拆或按造价30%以上罚款
2009年11月26日 14:04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没有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必须在收到停止建设通知书后15日内拆除,逾期不拆,可按违法临时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1倍以下罚款。

  这是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进行二审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中的内容。这一条款如果在最终得以保留,则意味着对“违建”行为有了更为明确的处罚依据和尺度。

  《草案》还明确提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该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以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另外,《草案》也将新闻媒体针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舆论监督权利加以明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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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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