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交了租金遭清户:原来房子是转租(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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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者交了租金遭清户:原来房子是转租(图)
2009年03月10日 16:59 来源:城市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由于公园方面收回房子,租房单位贴出了停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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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交钱租了房子,现在却突然遭遇清户,这才知道房东原来也是租房户。最近,租了位于长春市劳动公园南门新世纪跆拳道馆楼上二、三层楼的两家单位很闹心,因为跆拳道馆欠了劳动公园三个月房费,还私自把二、三楼转租给他们,公园方决定收回房屋。这让这两家单位损失不小,他们打算走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现场调查

  两家租房户受损失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劳动公园南门附近的新世纪跆拳道馆,二楼是一家辅导学校,三楼是一家体验中心。

  大门锁着,门上贴着几份通知,其中体验中心贴的通知上面写着:“因一楼有欠房费问题被公园封存,三楼受到影响,临时停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此外,还有劳动公园贴出的5张通知,日期都是3月2日,内容一样:“跆拳道业户,因你户在经营期间违约,没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房费,已经欠费3万元,根据双方签订房屋合同规定,甲方对你户进行清户处理,限你在两日内即3月4日搬出,房屋收回,劳动公园保留依法诉讼权。”

  在这里看守的是劳动公园的工作人员王先生,王先生说,他现在白天晚上在这里看守,有天晚上跆拳道馆来人要把东西拉走,因为他们欠着房费,就没让拉。目前二楼的辅导学校仍在继续上课。

  刘老师租下二楼开办了辅导学校,他说是在去年6月份从跆拳道馆馆长那里租的房子,年租金5万余元,进去前他装修花了2万元,打算长租,还没到一年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感到自己亏大了。本来他那里有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共150余人,可是突然接到让搬走的通知,高一高二的学生就流失百余人。去年租房时刘老师只听馆长说签了5年的合同,便交了钱。

  三楼租房的刘女士说她是在去年4月份从跆拳道馆馆长那里租的房子,她说当时馆长告诉她公园方面允许转租,年租金是2.5万元,不包括采暖费,她交了2.2万元。这下突然被清户,她的损失是最大的,因为她销售的产品第一年属于宣传期,产品比较贵,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体验和宣传,一些顾客刚刚认识到产品的好处,打算要买,结果突然让搬走,顾客对产品马上有了不好的印象,这一年的宣传工作等于是白做了。

  劳动公园

  跆拳道馆欠房费

  劳动公园管理科的曾科长说,公园将房子租给跆拳道馆是在2007年4月份,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因为该处房共三层楼,租金是每月1万元。刚开始跆拳道馆方面交纳房租很准时,去年12月份交了11月份的房费,12月份和次年1月份、2月份的房费一直没交,他们去催过,但对方一直交不上。他们找过跆拳道馆,可是找不到主要负责人。3月1日,公园方只好贴出通知,清户收房,并责令跆拳道馆3月4日搬出。曾科长说,这时他们才知道跆拳道馆将二楼、三楼转租了出去,该跆拳道馆馆长收走了房费。“我们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转租,如果转租转兑必须取得我们的同意,可是他们没有告诉我们。”劳动公园方希望跆拳道馆馆长能尽快和他们联系,补交上房费。

  租房单位

  房租给跆拳道馆了

  目前,二楼的辅导学校仍在原址继续上课。刘老师说,因为涉及到学生的学习,还有部分学生马上要参加高考了,找地方再装修实在是太困难了。他和公园管理方沟通,交了部分费用可以暂时使用,学生们可以继续上课,等他找到地方装修好再搬走。

  三楼的刘女士就只好贴出了“暂时停业”的通知,她说本想像辅导学校那样交钱继续待在原址,可是公园方仍打算整体出租,她没有经济实力租下整栋楼,只好另寻他处。

  俩被转租房户都说馆长租给他们房子时并没说清“不允许转租”的事,他们把钱交给了馆长,现在才知道劳动公园才是真正的房主,跆拳道馆是不允许转租房屋的房客,如今他们已蒙受了极大的损失,找到跆拳道馆方却没得到他们想要的答复,他们将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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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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