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已建立重点城市房价监测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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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已建立重点城市房价监测制度
2009年03月11日 17: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刊载的文章称,国家统计局建立了重点城市房地产价格月度和季度分析监测制度,为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文章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房地产业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一大热点。如何准确反映房地产价格的变化进而把握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成为统计部门的重要课题。为应对这一挑战,国家统计局建立了重点城市房地产价格月度和季度分析监测制度。

  据悉,分析监测的主要内容和对象为房地产开发面积、土地供应、开发资金、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保障住房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等情况,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房地产业对相关行业和国民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各地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月度分析监测制度,重点反映当月变化情况,包括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季度分析监测制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形成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监测报告。

  文章称,国家统计局通过建立这一分析监测制度,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国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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