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公司半年报披露规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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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公司半年报披露规则

2010年07月01日 09:59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半年报披露即将开始,中国证监会今天正式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与主板半年报规则相比,创业板半年报更加强调突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如要求公司加强披露无形资产、核心技术人员、特许经营权方面的内容等,以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创业板公司。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部门针对创业板特点,不断探索和建设适应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准则》增加了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使投资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创业板公司。

  一是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的披露要求。二是强化了对无形资产情况的披露。三是强化对经营风险的披露。四是增加对持续督导机构的披露。

  《准则》对部分内容还进行了简化和调整,尽量减少与决策关联性较弱的信息披露及重复披露,提高信息披露效率。记者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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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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