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据香港电台网站消息,一名30岁中信嘉华银行前客户经理,因为盗取4名客户共500万港元款项,被判入狱44个月。
法官在判刑时表示,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诚信,客户信任被告,才将资料交给他代为投资,批评被告出卖客户的信任。
法官又说,被告声称经济陷入困难,但事实上是由被告一手造成。由于被告认罪,所以将刑期由5年半减至44个月。
案情指,在港中大经济系毕业的被告,08年盗取4名客户、共500万款项,他其后承认4项偷窃和1项虚假文书罪。(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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