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人两年曲折反腐路:人品被否定 被迫改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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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人两年曲折反腐路:人品被否定 被迫改行

2010年07月02日 09: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刘晓,这名年纪并不算大的男子,在发现他所在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后,向检察机关进行实名举报,并帮助检察机关成功查办了某国企高管的贪污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今年2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某国企高管苑某、高某两人犯贪污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的侦破,就是源于刘晓的举报。

  苑某曾经是某国企的高管,负责所在单位金属型材的采购和销售。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苑某和老同学高某设计了一个“连环套”,利用高某个人控制的公司,在2003年3月到2007年10月近五年的时间里,先后38次虚构销售和购买业务,通过虚假走账走票的方式,骗取苑某所在国企公款人民币千余万元,扣除应纳税款后,苑某、高某将人民币895万元全部非法占有。

  刘晓曾是高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工作中,刘晓接触到了高某公司很多的合同和票据。他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于是走上了举报之路。在那段时间里,刘晓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刘晓有了下面的对话。

  记者:你是怎么发现苑某和高某之间的生意往来有问题的?

  举报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高某和苑某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单纯走账走票不走货,纯粹是在倒钱。我曾经问过高某、苑某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来回在几个公司之间倒账。苑某告诉我说,他们公司下面子公司非常多,这么倒一下,可以增加子公司的业务量,完成考核任务。

  但是苑某的这个解释不能让我信服,如果单纯为增加业务量,没必要这么频繁倒账,而且倒账是低卖高买,很大一部分利润留在了苑某公司外边,也就是高某的公司,我就想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记者:心里有了疑问后,你是怎么做的?

  举报人:我从小就喜欢法律,也经常看法律节目,知道他们这是在干违法犯罪的事,虽然我说不清楚具体是什么犯罪。有一次,无意间我拿到了检察院发放的宣传页,知道了举报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就想举报他们,为社会、为国家做点贡献。

  记者:对于举报,你有没有思想斗争,有没有什么顾虑?

  举报人:我想我做的是对社会对国家有利的好事,我相信国家机关会保护我。举报之前我确实有过思想斗争,主要就是担心证据不足扳不倒他们。为了收集证据,我非常留心收集高某公司的开发票数据、注册等信息。除此之外,我还把我能见到的苑某、高某之间的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记账凭证都留了下来,由此很清楚就能看出他们的作案流程,金属型材从苑某所在的国企平价卖给高某的A公司,然后平价卖给高某的B公司,最后再高价卖回给苑某所在的国企,也就说明了他们是如何截留国家资产的。等到这些证据都收集充足了,我就再也没有什么顾虑了。

  记者:你担心过举报会遭到报复吗?

  举报人:说实话,确实有朋友曾经打电话提醒我,让我要小心他们报复,但是我并没有觉得害怕。而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不举报,他们早晚也得被查出来。现在他们家里人都平安,还有正当的机电生意也没受影响,我想他们也该知足了,也应该会警示和提醒自己。

  记者:你曾经后悔过举报吗?

  举报人:从没后悔过。对于我举报的事情,许多人都不理解,甚至怀疑和否定我的人品,以至于我已经不可能在机电行业继续发展了,必须重新选择职业,这是让我觉得最可惜的。

  另外,我也得承认,虽然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可举报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两年多时间里,我一直关注和追踪着案件的进展,随时准备为案件服务,和检察机关打的电话不下100个,最勤的时候每周都要通一两个电话,这里面的艰辛是难以言表的,真是需要有很大的恒心和毅力才会坚持走完举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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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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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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